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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数额具体有哪些

2021-11-30
一般情况下,目前购买政策性住房或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确定具体贷款额度的方法:1、计算本人和共同申请人的月收入:月收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2、计算最高可贷额度:扣除至少1092元生活费后的家庭月收入剩余额,除以申请贷款年限每万元每月还款额的收入为最高可贷额度。3、具体贷款金额应考虑单笔贷款的最高金额、最高可贷金额、最低首付、信用等级和抵押物评估价值。根据上述三个条件计算的最小值是借款人的可贷金额。1、按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可贷金额计算公式为:公积金账户余额×2 公积金月缴存额×法定退休月×42、按最高贷款额度计算,一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两人以上购买同一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3、根据贷款比例计算的可贷金额,购买第一套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或按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下同)首付比例不低于20%;对于购买第一套住房且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家庭,首付比例不低于30%;

相关法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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