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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一方能申请恢复案件的强制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
《民事诉讼法》230条之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一方当事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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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恢复执行。法院应当编立“执恢”字执行案件,重新予以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条规定:下列案件,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恢复执行案件予以立案:(一)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三)执行实施案件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报结后,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或者人民法院依职权恢复执行的;(四)执行实施案件因委托执行结案后,确因委托不当被已立案的受托法院退回委托的;(五)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而终结执行的案件,申请执行的条件具备时,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的。
申请对仲裁协议恢复执行可参考以下 所谓仲裁裁决的恢复执行,是指已中止执行的程序,由于中止原因消失而继续进行的制度。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导致中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人民法院也应当裁定恢复对仲裁裁决的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234条第2款对恢复执行作了原则规定。从司法实践看,应当恢复执行程序的情况有: 1、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期限已过,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程序。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理由被人民法院驳回的,恢复执行程序。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后,确定了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恢复执行程序。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但已确定了权利义务承受人的,恢复执行程序。 5、据以执行的仲裁裁决书不明的部分已经仲裁庭补正的,恢复执行。 6、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申请执行人无力履行义务,但后来又有能力履行的,经另一方当事人申请,可以恢复执行。 7、人民法院受理的被申请执行人的破产案件,已经破产和解的,恢复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你应当向原作出中止执行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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