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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当初明确表示将房子赠予孩子并且已经办理了房产证那么孩子就有权处分房产。为什么说孩子是不良行为?具体是什么?如果是不履行赡养义务或者不履行...
赠与房产能否收回,取决于赠与房屋是否已经登记产权变更。如果已经登记,赠与房屋无法收回;赠与房屋未登记产权变更的,双方可以到公证处办理赠与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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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在我国不动产权的变更经依法登记后发生效力,所以父母赠与孩子的房子如果还没有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可以收回,如果已经办理手续不可以收回。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第六百五十九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赠与房产能否收回,取决于赠与房屋是否已经登记产权变更。如果已经登记,赠与房屋无法收回;赠与房屋未登记产权变更的,双方可以到公证处办理赠与撤销手续。 但是,如果受赠人有下列情况,即使房屋登记了产权变更,也可以回来: (一)严重侵犯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赡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如果你能证明该6万元是你父母明确赠与给你的,则该财产为你个人财产;第二,可以搬出居住;第三,参照一下规定执行: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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