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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程款利息的计算方法:1、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2、违约金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参照实际损失计算。一、拖欠工程款利...
(一)利息属于法定孳息。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时,除应承担向债权人继续支付工程款的责任外,并因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这是法律规定的做为债务人的发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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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欠款可以追回利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的计算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发布的同类贷款利率计息。《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房地产纠纷,是指房地产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引发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根据房地产纠纷确定管辖。
(一)利息是法定利息。承包方欠工程款时,除了向债权人承担继续支付工程款的责任外,还要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这是法律规定的债务人承担的法定义务,不需要双方约定。(二)对拖欠工程款利息的记录标准,司法解释考虑尊重当事人的意义自治和公平原则,当事人对利息计算标准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的当事人未约定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发表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三)利息从应付工程款之日计付。关于如何确定应付工程费用的日期,司法说明分别规定了不同情况:1、当事人对工程费用的支付时间有约定的,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思,以双方约定的支付时间为支付利息的开始时间。2、当事人未约定工程款的支付时间或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应视为支付时间:(1)建设工程实际交付的,为交付日期(2)建设工程未交付的,为交付竣工结算文件日期(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款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日期。
拖欠工程款利息的计算方法:1、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2、违约金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参照实际损失计算。一、拖欠工程款利息怎么算(一)利息属于法定孳息。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时,除应承担向债权人继续支付工程款的责任外,并因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这是法律规定的做为债务人的发包人应承担的法定义务,毋需双方约定。(二)对于拖欠工程款利息的记付标准,司法解释兼顾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和公平原则,规定当事人对利息计算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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