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况有: 对仲裁裁决不予执行是人民法院对仲裁实行监督的另一种方式。当申请人提请法院对裁决强制执行时,被申请人可以提出证...
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调解书,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调解书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仲裁法》第63条: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民诉法》第217条第二款(新《民诉法》第213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新《民诉法》第213条对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法院应当执行。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 仲裁裁决被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仲裁法》第64条: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法院裁定撤销裁决的,应当裁定终结执行。撤销裁决的申请被裁定驳回的,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执行。 这样,法院一旦裁定不予执行,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有可能获得翻身的机会,获得截然不一样的结果。
对作出的驳回执行申请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我国《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申请执行人对人民法院依照本规定第三条,第四条作出的驳回执行申请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可以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7条第2款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在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具有以下几种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定,应裁定不予执行:1当事人在合同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5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的、枉法裁决行为的。另外人民法院如果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也应裁定不予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7人已浏览
231人已浏览
146人已浏览
16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