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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股权转让价格确定的原则是在不损害国家和第三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条件下,由转让双方协商确定。与注册资金相一致是确定转让价格的参考方...
股权转让,不一定要按照注册资金来算。如果股权转让是公司刚成立时,则转让人和受让人可以协商按注册资金来算;如果公司已经成立,股权的价值上升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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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并没有法律明确规定能否以注册资本作为对价转让股权。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未到位的注册资本股权如此转让: 一、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变更;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变更; 四、变更税务登记证; 五、银行信息变更。
低于注册资本转让股权是可以的,也是正常的,不需要变更注册资本。 这个分两种情况来分析: 注册资本已经到位的企业,在生产经营的过程是企业是要运营支出的,那么如果企业一直处于亏损状态,进行转让的时候,公司的实际价值肯定是低于成立时的价值的,在这种情况下,低于注册资本转让是合理的。 注册资本认缴未到位的企业,也就是说在成立的时候公司的注册资本是认缴的,本来就是没有到位的,所以转让的时候价格肯定不是按注册资本来的,这种情况下低于注册资本转让也是合理的。 一般在什么情况下会减少注册资本呢 在转让公司时,受让方一般会根据自己企业的实际承受能力来进行注册资本的变更的,有些企业是需要增加注册资本,有些是需要减少注册资本,这都是根据受让方的实际需要来进行调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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