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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第二次可以提前,但必须要有新证据、新理由。我国法律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
1、法院判离婚是否妥当;可以.2、男方自身无生存能力,怎么办(男方老家在重庆,到云南去当了上门女婿)?由亲属或是社会保障解决.3、男方患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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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定: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先立案,受理,然后调解,调解不成法院宣判。
诉讼离婚适用于离婚时当事人不愿或者不能采用登记离婚的情况。具体来讲,包括以下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 (3)失踪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 (4)婚姻不是在中国内地登记的夫妻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 (5)当事人对离婚的意愿不一致,即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 (6)双方都愿意离婚,但是对离婚后的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不能达成处理协议的; (7)双方当事人达成了离婚协议,但是因为某种原因无法亲自办理离婚登记的; (8)符合登记离婚的条件,但是当事人不愿意采取登记离婚方式的。
一审判决不离婚,原告可以在6个月之后重新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原告不能在六个月内重新提起离婚诉讼,除非有足以证明夫妻之间感情已经破裂新情况,新理由。被告提起离婚诉讼的,则不受六个月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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