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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没有遗嘱,没有生前赠与,没有遗赠,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等特殊约定,没有个别人尽到赡养义务,没有需要特别照顾的继承人,没有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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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问题很对,现在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就是让嫁出去的女子没有地,不止你没有,将来你的孩子也没有。想得到地,可以有这样的途径。1、可以从村内临时承包地内划出一块给你;2、转包或转让别人的土地;3、想和你娘家村一样的调地,必须经本村2/3村民或村民代表同意,报乡镇人民政府同意方可。 还有你娘家的地收回的估计不是通过正常程序收回的,那地你娘家可以不交出。 起诉你的娘家村,会受理。其实你只要到乡镇上反映基本就能解决。
如果说农村老人没有其他家庭成员,并且女儿出嫁以后户口也已经迁出,对于这种情况下,在老人去世以后,该片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由村集体收回,女儿无法获得土地承包的经营权,但是在收回之前土地上的承包收益,女儿是可以合法继承的。如果女儿已经出嫁,但户口仍然在父亲名下没有迁出,对于这情况,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由所有家庭成员共同享有的,而不是因为一个家庭成员或者是户主去世而被收回,所以女儿可以继续享有该片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如果你还有承包地,包括你的家庭承包的,地被征收了,如果村上是按户发放,你可以向你的家人要补偿款,如果是按人头分,你虽然嫁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但户籍尚未迁出,而在嫁入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没有承包土地,也不享有后来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的分配,可以认定其仍然是原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应享有与其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等的待遇。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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