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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行政拘留案件不需要告知当事人。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
会。会通知利害当事人的,应该会有中止审理的裁定书送达,刑事案件结案后继续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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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行政拘留案件不需要告知当事人。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可见,事先告知是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由处罚决定机关履行的法定职责。 《行政处罚法》第八条中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中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共计七种类别,不包括移送,可见移送不是行政处罚范畴,因此也无须告知移送的决定。 根据《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移送行政拘留暂行办法》第十三、十四、十五条的规定,移送后是否实施行政拘留的决定机关为公安机关。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事先告知应由公安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前作出。 综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在处理涉及移送行政拘留的行政违法案件中,应严格依照行政处罚程序的规定做好属于环保部门职权内的行政处罚工作,而后向同级公安部门移送行政拘留,行政拘留的事先告知由公安部门作出,环保部门没有义务作出行政拘留的事先告知。
环境违法行为行政拘留案件移送有这样的
农业行政处罚机关在作出农业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农业行政处罚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及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农业行政处罚机关应当采纳。农业行政处罚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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