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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商标已被抢注,但抢注者申请尚未注册的公司,可以通过对抢注者申请提出异议的方式进行救济。 根据我国《商标法》,注册商标应当由国家工商行政管...
遇到商标被他人抢注的情况,企业应及时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或者宣告无效。 以下几种情况,企业可以提出异议或者无效: 1、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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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商标被抢注了可以采取如何应对措施: 1、当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 2、当被抢注的商标核准注册时,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无效被抢注的商标。 我国《商标法》第44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法律规定商标抢注一般不会被判刑,如果证实是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会被撤销的,造成的损失要另行起诉。恶意抢注指的是:以获利等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利的行为。
商标被抢注了可以向注册人提出异议或者宣告无效。根据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且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即驰名商标保护)和第十五条(即禁止他人抢注)或者第十六条第一款(即地理标志保护)和第三十三条(与在先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和第三十一条(初审公告申请在先,同一天申请初审公告使用在先商标)和第三十二条(不得损害在先权利、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已经使用并且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规定,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商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异议和宣告无效的区别在于,一个是在公告期内提出,一个是在拿到商标注册后五年内提出宣告无效。宣告无效对驰名商标没有时间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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