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没有,解除婚姻关系除了需要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需要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及发放离婚证。离婚协议书不是普通的合同关系,是涉及人身...
[案情] 2004年10月8日,田某(女,28岁)与祝某(男,30岁)协议离婚。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婚生男孩祝某某(5岁)暂由女方抚养。男...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虽签订离婚协议,但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协议离婚登记,该离婚协议未生效,离婚协议签订双方仍为夫妻关系。一般情况下,民事合同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即可生效,对双方产生法律拘束力。但离婚协议涉及到人身关系,不同于普通的民事合同,其生效条件有特别之处。《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由此可见,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对离婚后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等达成协议,而依一定行政程序,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并办理离婚手续。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解除婚姻关系为基本目的、并就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达成的协议,属于婚内离婚协议。由于离婚协议既涉及夫妻身份关系的解除,又涉及有关财产分割、子女直接抚养人及抚养费承担、探视权约定等,除夫妻双方同意离婚的合意之外,还必须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登记或由法院以民事调解书的形式赋予其效力。否则,即使当事人具有离婚的合意,也不发生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后果。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或向法院诉讼不仅是当事人共同选择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也是离婚协议发生效力的必经途径。离婚协议中解除婚姻关系部分未生效之前,其中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约定当然也不能生效。
协议离婚不是当场完成的。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交离婚申请,经过三十日的“婚姻冷静期”后,双方需要再次到婚姻登记处申请领取离婚证。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一、如双方都是中国籍,都能回国,可办理协议;二、一方在国外,一方在国内,只能通过;三、双方都在国外,只能通过诉讼离婚。四、办理离婚登记应提交的材料包括:本人的簿、件(港澳台同胞需要提供的是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外籍人士需要提供的是本人的有效或其他有效的旅游证件);件;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第十条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居民、居民、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9人已浏览
102人已浏览
126人已浏览
16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