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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关于土地流转相关补贴如下:补贴的对象:在农村承包土地的企业、合作社组织及个人。补贴条件:签订土地流转合同且承包期限在3年以上,承包土地面积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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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4、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最高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农村土地补贴标准如下: 1、土地补偿费一般每亩地补偿4.8万元,建设用地每亩地补偿1.6万元,荒地补偿8171元每亩; 2、人均耕地1亩及以上的,每亩耕地按前3年平均产值的6倍计算;人均耕地1亩及以下的,每个安置人口按前3年每亩平均年产值6倍计算; 3、征收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上述标准减半计算; 4、征收宅基地及自留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征收耕地的标准予以计算。
补贴标准:各省份以省为单位,自型分配亩均不超过1500元的补贴费用,各地区又一定的自主权限,发达城市和西藏可以适当提高这个标准。补贴面积:平原地区的土地,总数量不低于5000亩,丘陵山区地带则不低于2000亩,这是国家的补贴原则性标准,当然各省份有一定的自主权,可以根据当地具体地形来合理分配。《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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