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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所谓"有配...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所谓"有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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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如果以夫妻名义了,则构成重婚。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所谓"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如果以夫妻名义了,则构成重婚。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所谓"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5种再审情形之一的申请,应当立案再审;对不符合法律规定再审情形的申请,应当予以驳回。 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再审的5种情形是: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这种新的证据是指,人民法院在判决、裁定作出之时没有但后来又出现的证据,而且这种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所以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变更原判决、裁定。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证据是指证明待证事实的材料。证据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一个事实,往往需要多个证据证实,在这些证据里,根据其证据力,可以将其分为主要证据和次要证据。有了某种证据就足以证明事实的,为主要证据,否则为次要证据,例如,在打架赔偿案件中,证人证言和医院的鉴定结论是主要证据,而当事人的陈述则为次要证据。因此,主要证据不足的也可以作为再审的理由。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适用法律错误是指,应当适用这个法律而适用了另外的法律;应当适用这一条款而适用了另外的条款。适用法律错误会导致判决、裁定的错误,对此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 4.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违反法定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中,没有遵守民事诉讼法规定必须遵守的程序。当事人就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要求再审的,还必须应当符合另一个条件,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正确判决、裁定的。 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审判人员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秉公裁决。如果审判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收受贿赂,徇私舞弊,将会枉法裁判,形成错案、假案,严重损害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损害法律的尊严和人民法院的威信,对此,应当依法再审。 只要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上述五种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就应当再审。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请,予以驳回。 为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保证法律的严肃性,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期间,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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