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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都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如果到了法定退休年龄,社保累计还没缴纳满15年的,你可以进行补交,补交是从你办理社保开始的那一天开始补交你中间断交的部分。 补交不能补交未办理社保之前的社保。
《四川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川劳社发【2006】17号)文件规定:(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制度。 1.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企业和职工应按规定按月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得减免。 2.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总和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 3.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本人上月工资(或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下同)作为缴费基数(由养老保险统筹管理地规定其中一种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8%。职工本人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确定。职工个人实际的缴费工资,按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以内的缴费基数确定。职工本人上月工资,超过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低于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基数。 2012年四川省在岗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是37924元,如果按100%的比例缴,职工个人全年应缴基本养老保险费3033.92元,每月缴纳252.83元;如果按60%的比例缴,职工个人全年应1820.35元,每月应缴151.70元。根据川劳社发【2006】17号文件规定,用人单位要为每个职工缴纳20%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最低60%的比例计算,2012年用人单位全年应为每个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4550.88元,每月为379.24元。因此,用人单位每月在职工的基本工资中扣除四百元给员工买养老保险,显然是错误的,他把自己应该承担的费用转嫁给了职工,而且还多收了20.76元,也就是说,还从中赚了每个职工20.76元。本律师事务所有在达州市某县担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首席仲裁员兼办公室主任10余年,审理过上千件各种类型的劳动争议案件的刚离任的专家,能更专业、更准确、更详尽、更权威、最大限度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如需帮助,可与其联系
一、年满60周岁及以上2、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180个月)及以上的人员注意:从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的次月起,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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