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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需到对方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1、《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
起诉离婚不是去户口所在地,而是去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无法就是否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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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离婚分为起诉离婚与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即大家好聚好散,而起诉离婚则需要闹上法庭。但近些年,随着市场的发展,人口流动性越来越大,夫妻身处异地的情况也越来越多,那起诉离婚一定要在户口所在地吗?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结婚注册地,即户籍所在地,也可以在对方常住地(一年以上)。但在实践中,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一般法院会推荐你去对方现在的居住地法院起诉,即使在居住地起诉,法院也会移送到居住地。
起诉离婚不一定需要到户口所在地,也可以到居住满一年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具体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如果被告近一年一直在户口所在地居住,那就去户籍地起诉; 2、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 3、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那被告当前在哪住,就去哪起诉。经常居住地,就是在起诉时已经在那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地方。 4、如果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起诉,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在国内起诉的,中国的法院仍有权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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