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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至90%。具体标准为: 1、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
1、法律分析: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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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并有就业意愿和要求的。其所在单位和本人若已参加失业保险且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首先由单位在7天内向有关部门申报职工失业保险申请,相关部门会进行审核。而后60天内,由申请人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及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办理完失业登记及审核完毕后,便可由相关部门核发《失业证》,符合条件者再办理领取手续。然后由劳动保障事务所将签到花名册汇总报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拨款到银行,每月25~30日发放失业保险金。提示: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失业保险条例》第14条具备以下条件的失业者,可以领取失业保险费:(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属公司和本人按规定履行支付义务一年以上的;(二)不是因为本人的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失业登记,有就业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领取失业保险的条件有如下: 1、失业人员在失业前其本人和单位已经履行了缴纳失业保险金义务满一年的; 2、失业人员失去工作并非出于本人的意愿;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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