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是指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是指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管管理部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是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的从业人员,相关协会或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及单位; 2、主观上是故意; 3、客体是证券、期货市场正常的交易管理秩序和其他投资者的利益; 4、客观上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本罪是指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从中获取交易佣金等非法收益,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行为。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属于结果犯,即行为人实施的行为必须造成严重后果,才构成本罪。否则,即使行为人实施了上述行为,也只能按照一般违法行为处理,并根据情况追究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此外,在司法实践中,本罪必须与预测错误区分开来。期货协会或证券期货监督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之所以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往往是因为他人受贿,或者为了贪污、挪用、侵占、盗窃单位或者相关投资者的资金。在这些情况下,行为人的行为往往构成数罪。因此,惩处其他相关犯罪行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60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155人已浏览
10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