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买卖合同当事人应履行的合同义务有: 1、出卖人应当履行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和妥善保管标的物的义务; 2、买受人应当履行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的义...
1.提供真实情况。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2.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合同对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承包人的义务如下:按照约定完成工作。承包人应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数量和质量完成交付。承包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动力亲自完成约定的工作,未经定作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的主要工作交给第三人。二是接受监督检查。承包人在完成工作时,应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和检查,以确保工作符合定作人的要求。三是交付工作成果。承包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应及时交付给定作人,并提交与工作成果相关的技术资料、质量证明等文件。但是,当定作人未按约定支付报酬或材料价款时,承包人可以保留工作结果。定作人的义务如下:首先支付报酬。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金额向承包人支付报酬;合同中支付期限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惯例;如果还不清楚,应照同时履行的原则支付报酬。二是验收并接受工作成果。定作人应及时检查承包人完成和交付的工作成果,符合约定要求的,应接受工作成果。超过约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定作人应当承担延期责任。
2015年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已明确:“当事人以签订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还款,出借人请求履行买卖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并向当事人释明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拒绝变更的,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由于司法解释已经对这个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当事人对此问题应有明确的预期,也建议债权人不必再试图“双保险”,在签订民间借贷合同同时,不应签订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必要时可签订抵押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签订抵押担保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才是最可靠的担保:不仅可以避免债务人“逃债”,在所有债权人中还享有优先受偿权。
2015年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已明确:“当事人以签订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还款,出借人请求履行买卖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审理,并向当事人释明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拒绝变更的,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由于司法解释已经对这个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当事人对此问题应有明确的预期,也建议债权人不必再试图“双保险”,在签订民间借贷合同同时,不应签订买卖合同作为民间借贷合同的担保。必要时可签订抵押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签订抵押担保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才是最可靠的担保:不仅可以避免债务人“逃债”,在所有债权人中还享有优先受偿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4人已浏览
140人已浏览
168人已浏览
25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