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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段和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全部合格,其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所属任一单位工程不合格,则合同段和建设项目为不合格。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过程是...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A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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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人负有保修义务。若工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建设单位发现重大质量问题,此种情况下,建设单位应当通知施工人对质量问题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施工人负担。 二、未经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的,由建设方承担责任,施工方不承担责任。 三、建筑工程施工中一般都会留有工程款3%的质保金,就是用于解决竣工后使用中存在的质量问题的,如果在竣工验收后发现质量问题的,可以责成施工单位维修,不予维修的,可以从质质保金中予以扣除。
《住宅建筑工程质量保证办法》第四条规定:住宅建筑工程在保证范围和保证期内发生质量缺陷,施工单位应履行保证义务。第七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建筑工程的最低保证期为(1)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住宅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厕所,房间和外墙面的泄漏,为5年(3)供热和供冷系统,为2个供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设置为2年的趋势(5)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部门和施工部门约定。”第八条规定:“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屋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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