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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债权不能抵抗抵押物权,因为物权是绝对权,债权是相对权,除物权享有者外,其余所有人均有对物的不作为义务,不得侵犯物权。而债权只对只对债务人...
合同债权不能抵抗抵押物权,因为物权是绝对权,债权是相对权,除物权享有者外,其余所有人均有对物的不作为义务,不得侵犯物权。而债权只对只对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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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的抵押担保有期限。当事人约定担保期限的,按其期限担保;当事人未约定担保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担保期限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
普通债权可以质押。我国民法典没有规定普通债权不能作为质押物质押,因此允许质押债权是合法的。 所谓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某一财产转移给债权人,后者掌握该财产,作为前者履行某一支付或履行责任的担保。
质押可以对抗在前的债权。《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可以知道,质押属于担保物权里面的质权和抵押权,同时担保物权跟债权相比,担保物权有优先受偿的权利,那么质押也应当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可以对抗在前的债权,有权优先受偿。 【相关延伸】 问:质押消灭的情形有哪些? 答:存在以下情形的,质押消失: 1、主债权消灭; 2、担保物权实现; 3、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4、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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