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身份证丢失可以在异地补办。、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须申请人本人到受理窗口现场办理,提供北京市核发的本人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 2、...
不能补办。异地办理身份证条件:1、已经在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过身份证(非第一次申领),2、没有相貌或指纹与本人不符、不良信用记录等不符合异...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好的。太好了。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改革现行居民身份证处理机制,离开常住户籍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民,申请更换居民身份证,补充居民身份证,其常住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按照此条规定,可以申请异地办理身份证的人员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相貌特征发生很大变化,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公安机关不接受居民身份证的异地申请。另外,伪造、变造、买卖、伪造、伪造、伪造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执照和买卖、伪造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执照等国家机关证明人员,不接受居民身份证的非现场申请的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出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接受居民身份证的非现场申请。
户籍地补领的情况下,不可以: 1,当事人在户籍地补领身份证的,只能凭本人的户口本原件补领身份证; 2,符合身份证异地换领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在一对一试点省、市的居住地的定点派出所,凭本人的居住证原件补领,但是限制严格,不推荐首选。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二,《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 1,2015年7月1日,部署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建设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系统,加载居民身份证挂失信息,逐步向社会各部门提供核查服务;组织实施居民身份证丢失招领工作。 2,2016年7月1日,在10省、市试点基础上,部署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试点工作。 3,2017年7月1日,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身份证可以在异地补办的。为了方便长期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群众就近办理居民身份证,同时创造更加安全的居民身份证社会应用环境,自2017年7月起,全国各地一开始全面实施异异地办理身份证政策。此外,异地办理身份证不增加制发证周期和任何收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69人已浏览
228人已浏览
217人已浏览
21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