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刑事犯罪、犯罪事实清楚、案犯在逃,符合这三个条件就能上网追逃。网上追逃人员的范围包括司法机关已批准或决定逮捕、刑事拘留和有证据证明已构成犯罪...
1、刑事犯罪、犯罪事实清楚、案犯在逃,符合这三个条件就能上网追逃。 2、网上追逃人员的范围包括司法机关已批准或决定逮捕、刑事拘留和有证据证明...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网上追逃是近年来新的追逃形式。其实性质与发布通缉令大致相同,发布网上逃亡也必须通过审查。 网上追逃有两种,一种是由公安部定期下发追逃光碟,光碟上有被追逃人员的相关资料,各地公安机关根据光碟上的资料进行追逃;另一种是在公安内部的专网“公安网”上进行上网公布。因为现在有很多地方的公安机关、派出所还没有加入“公安网”,所以,目前是两种网上追逃形式共存。关于第一形式的在线追踪,有光盘的公安机关可以调查,关于第二形式的在线追踪,只有有操作代码的警察才能进入追踪数据库。而在公安内部,每个警察都可以拥有操作码,所以,对于第二种形式的网上追逃,并不限于刑警才能查到有关资料。
刑事犯罪、犯罪事实清楚、案犯在逃,符合这三个条件就能上网追逃。网上追逃人员的范围包括司法机关已批准或决定逮捕、刑事拘留和有证据证明已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逃离居住地、监视地、作案地,经办案机关抓捕未归案的,以及从看守、劳改、劳教场所脱逃的犯罪嫌疑人、罪犯或劳教人员。《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刑事犯罪、犯罪事实清楚、犯罪分子在逃,符合这三个条件的,可以在网上追捕。网上追捕人员的范围包括司法机关已经批准或决定逮捕、刑事拘留和有证据证明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逃离居住地、监视地、犯罪现场,经办案机关逮捕未归案的,以及从看守、劳动改革、劳动教育场所逃脱的犯罪嫌疑人、罪犯或者劳动教育人员。《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写出提请批准的逮捕书,并将案卷材料和证据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时,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重大案件的讨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3人已浏览
2,367人已浏览
233人已浏览
25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