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在恋爱过程中,恋人间互相给予或单方面进行额度过大或过小的财物给付,只要这些给付没有显著超出双方实际经济能力所能承受的范围,那么这种行为便是出...
需要具体分析,如果只是赠与,是要不回来的。但是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进行的赠与是可以要求进行赔偿。双方可以协商处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你和男方系同居关系,你们一直就没有结婚。你们同居10年,当时男方给你的“彩礼钱”已用于生活消费,不必返还男方。同居期间你们所得收入为共有财产,法院一般按按份共有认定,根据你们贡献大小确定财产份额。孩子已10岁,需征求孩子的意见,才能决定谁来抚养孩子。双方都有权利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不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给付抚养费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每月500元——1000元不等。你可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最终由法院来判决。
根据通常的规定,男方在分手后通常无法要求女友归还共同出资。然而,如果女方严重侵犯了男方或男方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男方就有权依法提出诉讼,要求女方归还欠款或退还相关金额。在恋爱期间,男方为女方支付款项通常被视为一种赠与行为,因此男方不具有要求归还这些费用的法定权利。但需要指出的是,如果男方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这些财务支出实际上属于女方所欠的债务,那么在特殊情况下,男方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回这笔款项。
1、同居关系不是婚姻关系,仅解除同居关系法院不受理,自行解除就可以了,你阿姨的情况涉及财产分割法院会受理的. 2、要求给一万元的分手费没有法律依据。 3、从法律规定而言,双方同居前的个人财产仍属个人所有,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共同购置的财产按照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若证明不了是双方的,那么财产登记在哪方名下,或者由哪方保管使用的即属哪方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人已浏览
26人已浏览
33人已浏览
10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