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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财产权以出资者孩子的名义登记的,一般属于个人财产。如果一方父母出资,住房所有权登记在另一方的名义上,一般应认定为夫妻赠...
婚后由父母出资首付买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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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属于个人财产的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对于婚后父母给子女购买不动产即使主观愿望就是给自己子女的一方的,但一般都不明确说明给自己子女,如果发生离婚纠纷对该不动产的所有权是否是一方的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界定不明,在实际案件受理中一般如果拿不出有利证据说明是只赠与给自己子女的一般就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这次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明确规定了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后一方父母以一方个人名义全额出资的,视为父母对个人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如果一方父母婚后只支付首付或部分出资,房屋登记在一方个人名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的部分视为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时仍可请求分割,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动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收益;(三)知识产权收益;(四)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妇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后一方父母以一方个人名义全额出资的,视为父母对个人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如果一方父母婚后只支付首付或部分出资,房屋登记在一方个人名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的部分视为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时仍可请求分割,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父母出资部分和增值部分(这部分)可视为个人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动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收益;(三)知识产权收益;(四)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妇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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