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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依法清算时,以清算结束后的清算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清算所得是指企业全部资产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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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汇算清缴怎么做: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调整会计年报,只显示在汇算清缴报表上,不需要做会计分录(如果原分录做错了,就要做分录更正)。需要调整的事项很多,如:是否有白条入账、不符合要求的票据、业务招待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福利费等费用是否超标,成本核算是否正确,收入是否全部入账等。若今年年初有报销上一年度费用票,做分录时可直接通过前一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新企业第一年亏损正常,调整后亏损不需要调整。但不要连年亏损,税务局会不同意。
合伙企业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1.合伙企业的清算人一经确定,即应接管合伙企业及其全部财产,同时全面清理和核查企业的财产及其债权债务,并在查实的基础上,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资产负债表与财产情断是清理债权债务的重要依据,必须如实编制。 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合伙企业解散前已经订立的墓前尚未履行的有关合同事项,清理拖欠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结算尚未结清的债权债务事宜等。清算人在处理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时,应遵循作出的处理决定必须合法;有利于保护债权人、企业职工及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迅速了结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尽可能减少损失等原则。 3.解散时,清算人应当对合伙企业纳税事项进行清理,发现右欠缴税款的情况,应及时报请国家税务机关逐项查实,并依法将所欠税款缴齐。 4.清算人接管合伙企业后,应着手清理其债权、债务,包括按合同约定产生和法律规定产生的债权、债务。合伙企业对某一特定的当事人既享有债权又负有债务的,其债权与债务可以按规定相互抵消。在上述基础上,以企业现有财产抵偿债务,不足部分依法进入破产程序或要求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1)经认真查核,应收账款确系无法收回,要出具证明。 (2)将上述清算净损益转入未分配利润账户。 既然没有坏账不做报损,应收账款就对损益表无影响。清算损益大于0就要交企业所得税。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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