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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重伤鉴定标准是: 1、重伤一级: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起的并发症,严重危及生命;遗留肢体严重残废或者重度容貌...
1、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安全部联合颁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2014年1月1日起实施。将人体的伤情部位一共分为,颅脑、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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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定原则 伤残评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评定。 2、评定时机 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办案机关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 3、评定人条件: 评定人应当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 4、评定人权利和义务 (1)评定人权利 a有权了解与评定有关的案情和其他材料; b有权向当事人询问与评定有关的问题; c有权依照医学原则对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和要求进行必要的特殊仪器检查等; d有权因专门知识的限制或评定材料的不足而拒绝评定。 (2)评定人义务 a全面、细致、科学、客观地对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进行检验和记录; b正确及时地作出评定结论; c回答办案机关所提出的与评定有关的问题; d保守案件秘密; e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回避原则的规定; f妥善保管提交评定的物品和材料。 5、评定书 (1)评定人评定结束后,应制作评定书并签名。 (2)评定书包括一般情况、案情介绍、病历摘抄、检验结果记录、分析意见和结论等内容。 6、伤残等级划分
关于如何进行残疾鉴定程序,我认为有必要根据情况来确定。大致分为三种情况:1。交通事故伤者治疗结束后,可以向原处理交通事故的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残疾评估申请。交管部门经初步审查,向伤者发出《伤残评估预约通知书》。伤者应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检查和鉴定,鉴定人员将根据检查结果和医院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对伤者进行伤残鉴定。2、伤者治疗结束后,可以携带医疗材料、事故证明等材料到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委托伤残鉴定。3、当事人也可以在起诉时向法院提交《伤残鉴定申请书》作为证据。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委托摇号确定的鉴定机构或协商确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
为您整理内容如下。 一是司法程序鉴定,公安机关在受案立案后应就伤害程度,及时指定或委托法医鉴定机构(县以上公安机关设有法医鉴定中心)进行伤情鉴定(伤害等级鉴定),受伤害者本人也可以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 二是鉴定的依据是两院三部联合发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此标准的最新法律效力的标准是2014年1月1日生效的最新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于发布的公告》为进一步加强人身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现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发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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