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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费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 (1)在签有服务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
(一)医疗费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 (1)在签有服务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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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认定工伤事故的基本标准包括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要是职工不小心在工作期间受到了工伤伤害的话,此时可以根据所购买的工伤保险,要求享受相应的待遇并作出一定的赔偿。但单位在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时候也会同时购买医疗保险。这就让很多人搞不清楚,究竟工伤保险待遇和医保待遇有哪些不同了。下面为大家做详细区分。一、工伤保险待遇和医保待遇有哪些不同1、针对的对象不同。医保针对的是病,且有规定的个人自负比例;工伤保险针对的是因工受到事故伤害的人员,或旧伤复发部位,或并发症的医疗费用,且按规定实报实销。2、享受待遇的条件不同。医保报销范围、报销比例都达不到工伤保险规定的范围和比例。但发生事故伤害后,需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才能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3、享受待遇的标准不同。医保待遇中,个人需按比例承担相应费用,在治疗期间按病假处理。而工伤保险,因工伤发生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就有9项:(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3)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4)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6)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7)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由用人单位支付的有3项:治疗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8)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9)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二、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的保险中,包括了工伤保险与医疗保险,而在职工遭受工伤的时候,需要实际进行治疗,因此很多人就分不清楚此时应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还是医保待遇了。这还需要从工伤保险待遇和医保待遇的不同之处分析起走,上文已经作出了讲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工伤医疗待遇是指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人员在进行治疗期间所发生的医疗、康复费用。要享受此项待遇,应注意以下几点: (1)必须在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如果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急救,伤情相对稳定后,应及时转入定点医疗机构继续治疗。这种情况必须及时通知社保机构。 (2)只有使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服务和药品目录要求的药品、诊疗项目和住院服务标准,才能由基金支付。超范围使用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标准的费用只能自行承担。 (3)工伤人员住院治疗期间,所在单位要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转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时,所需交通、伙食费用也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这些费用不能混入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的费用中。 (4)工伤人员在治疗工伤期间,发生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能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应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5)工伤人员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只要符合工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医疗服务标准等文件的要求,费用可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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