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九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按照《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湖南省的具体标准如下: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5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2016年湖南省工伤赔偿计算公式 一、医疗费 计算标准:医疗费=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 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康复费 参照医疗费 三、伙食补助费 计算公式:伙食补助费=30元*X人*X天 四、交通食宿费 1、工伤保险基金仅支付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与食宿费,计算公式为: 伙食补助费=20元*X人*X天 食宿费=120元*X人*X天 2、交通费(火车、动车组、客运汽车)费用凭据报销。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五、护理费 计算公式: (一)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经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同意,用人单位也可以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一人的标准支付护理费。 (二)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费=误工费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40%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30%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 1、计算公式:停工留薪工资=本人工资X元*停工留薪月数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七、伤残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十、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公式: 1、七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7个月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湖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2、计算公式: 七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5个月 八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个月 九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9个月 十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四)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湖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2、计算公式: 七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5个月 八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个月 九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9个月 十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每减少一年递减百分之二十的标准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按百分之十支付。工伤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2016年湖南经济数据 一、上一年度湖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414元 二、上一年度湖南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372元 三、上一年度湖南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5887元 四、上一年度湖南省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6609元 五、上一年度湖南省职工年平均工资43893元 六、上一年度全省各行业人员平均工资 1、农、林、牧、渔业23441 2、采矿业38028 3、制造业43707 4、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52512 5、建筑业38248 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0498 7、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54830 8、批发和零售业39237 9、住宿和餐饮业30182 10、金融业90860 11、房地产业42822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5761 13、科研、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48011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29657 15、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35623 16、教育41965 17、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55836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50531 19、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37962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以上是湖南省工伤认定标准
2015最新湖南省工伤赔偿标准2015最新湖南省工伤赔偿标准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一、一级至四级工伤,享受以下待遇: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2、每月领取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二、五级、六级工伤,享受以下待遇: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2、保留劳动关系的,由单位安排适当工作直至退休;难以安排工作的,每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3、若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湖南省,五级为24个月本人工资,六级为18个月本人工资),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湖南省,五级为36个月本人工资,六级为30个月本人工资)。三、七级至十级工伤,享受以下待遇: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2、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湖南,七到十级分别为15、10、8、6个月本人工资),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湖南,七到十级分别为15、10、8、6个月本人工资)。四、工亡的,其近亲属可以领取以下待遇: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五、护理费标准: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按月领取生活护理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和30%。六、停工留薪期间工资标准停工留薪期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限,一般是从入院开始至工伤等级鉴定作出之日止。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七、其余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伙食补助费等,一般按实际报销,金额不大,在此不赘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3人已浏览
548人已浏览
283人已浏览
2,93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