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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如果在债务履行过程中发现符合行使撤销权的条件,就可以行使该项权利。 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不要求债权到期,只要在债务履行过程中发现符合行使撤销权的条件,就可以行使该项权利。 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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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理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本条规定明确了两个时间点,一个是一年时间点,属于排斥期,适用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的情况。起点是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不适用时效性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第二,五年时间点,适用于债权人不知道撤销原因的情况,其起点是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不适用时效暂停、中断、延长的规定。这个期限实际上是撤销权行使的固定期限。只要权利在这个期限内不行使,无论发生什么,权利都会被消灭。
不需要。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并不要求债权到期,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限,有恶意逃避债务行为,造成债权不能实现的,债权人就可以行使撤销权。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关延伸】 问:撤销权起诉法院会受理吗? 答: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1、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撒销债务人的行为。 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撒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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