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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还债务义务的是债务人而不是债权人,所以没有偿还债务的是债务人而不是债权人。 债务人没有偿还债务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或者向法院申请分期偿还...
没有钱还债的,可以先与债权人协商分期偿还,或者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向债权人申请展期,否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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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 分期还债的,债务人需要和债权人好好协商,白纸黑字签署分期还款协议,按时履行到期债务。如若不然,债务人需要赔偿违约金,并且立即全款偿还债额。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而《民法通则》对此也仅作了上述原则性规定。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私人之间的借款要慎重。借钱给人,必须了解对方的资信情况,就是亲朋好友之间的互通有无、如果数额较大的话,除立借据外,也要尽可能由借款人提供担保或以一定财产作抵押,这样就可减少风险。
债务人没有钱还债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偿还或者延期偿还,否则债权人可以提起诉讼,如果根据生效的法律债务人依然拒不偿还的,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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