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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的变化如下: 《宪法序言第十一自然段中,建立了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并将继续加强。修改为:建立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
一、结构顺序安排更合理前三部宪法都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作为第三章放在《国家机构》后面,而1982年宪法则把它改为第二章,紧随《总纲》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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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一词是舶来品,起源与希腊,本义是国家组织法。但是发展到现在,内容不仅仅是关于国家的组织,更多的是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宪法规定的内容是一般有4部分: 1、宪法的基本原则。也就是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比如国体、基本经济制度、确认取得的成果、基本国策等。 2、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这是宪法内容的大头,也是重点,而且越来越重要。主要有政治权利、经济权利、社会权利、文化教育权利等。 3、国家机构的组织、设置。这是宪法必须的内容,也是宪法的核心。一部宪法可以不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但是一定有国家机构的组织、设置。这样的宪法叫做中立性宪法。主要有,国家机构有哪些、如何组成、相互间关系如何、如何产生,等等。
关于中国宪法修改了什么。今年是对宪法修改的第五次,中国宪法是随着时代进步、党和事业发展而不断发展的,1982年宪法通过以后,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作过四次修改。根据新时代坚持和发展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形势新任务,有必要对宪法作出适当的修改。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等1+N个文件。如果说三中全会的《决定》是国企改革的总体规划和顶层设计的话,那么从某种意义上讲,有关方面颁发的1+N个文件是国企改革的建设规划和施工图设计。 然而1+N文件发布后,国企改革呈现了上热下冷、里热外冷、官热民冷、部门热企业冷的局面。国企改革之所以形成目前这种被动局面,有多方面原因。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对改革开放以来国企改革的实践没有很好地总结,在一系列重大问题上存在模糊认识。为此,必须厘清认识,才能够为切实推进国企改革扫清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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