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由于《公司法》修订后,大多数公司可以选择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度,几类公司规定实行注册资本实缴制度。只有实行注册资本实缴制的公司才有可能构成虚假...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刑法》第三百七条的规定,以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碍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处以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前款的规定处以罚款。行为人没有具体的主观目的,无论是否谋取利益、合法利益还是不合法利益,都可以构成本罪。行为人为了偿还贷款,但由于面部尴尬,虚假转让债权,由他人提起诉讼偿还贷款。这种情况也符合本罪规定的客观危害行为。
根据你叙述的情况,甲乙二人涉嫌虚假出资罪。我国《刑法》第159条1款中对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规定。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2%以上10%以下罚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2001年4月18日)第3条中规定: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出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追诉: 1、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给公司、股东、债权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1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的; (2)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3)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的,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4)利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所得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5不为既遂
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式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有下列六种情形之一的,应当以虚假破产罪起诉:1。隐匿财产价值在50万元以上的;2、承担虚构债务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3、以其他方式转移。处分财产价值在50万元以上的;4、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直接经济损失累计在10万元以上的;5、虽未达到上述金额标准,但应当清偿的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和法定补偿金未及时清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6、其他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情形。需要注意的是,虚假破产罪是自然人犯罪,不是单位犯罪,犯罪主体是公司。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4人已浏览
376人已浏览
318人已浏览
16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