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处理方式为,当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义务的,债权人可以按照约定实现自己的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时候,担保物是债务人提供的话...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当一个债务既有人保又有物保的时候,又没有约定份额,那么怎么承担责任就成了个责任。那么既有人保又有物保怎么承担责任呢?《》第一百七十六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1、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2、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3、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应当分担的份额。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义务的,债权人可以按照约定实现自己的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时候,担保物是债务人提供的话,债权人应当先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如果是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担保人可以选择保证人承担责任,也可以选择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6人已浏览
160人已浏览
113人已浏览
12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