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滞纳金是指行政机关对不按期限履行金钱支付义务的相对人,教授新的金钱支付义务的方法。目的是促使其尽快履行义务,这是行政强制执行中执行处罚的具体...
1.政处罚和执行罚的最主要区别是,前者是对已发生的违法行为适用,而且对同一违法行为不得反复使用。 2.后者是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处罚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滞纳金不是行政处罚的内容,滞纳金是一种处罚。执行罚款是指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法定义务人的法定义务,通过罚款促使其履行义务,执行罚款的目的是迫使其履行法定义务。
1、行政机关对于拒不交纳罚金的违法行为人征收滞纳金的,不属于行政处罚,而是属于行政强制执行。 2、《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 (1)警告、通报批评; (2)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3)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4)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5)行政拘留等。
行政处罚滞纳金有上限的,滞纳金数额最高不能超过行政处罚所处的罚款金额。 《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六条第三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法》 第四十五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26人已浏览
146人已浏览
144人已浏览
51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