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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在异地补办,必须在原发证机关或者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可委托他人办理。一【《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了补姻证书的管辖权】第六十二条当事...
可以在原发证机关或者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一【《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补办婚姻证的管辖权】第六十二条:当事人遗失、损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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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离婚证》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可在原发证机关或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可委托他人办理。一【《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了补姻证书的管辖权】第六十二条当事人遗失或者损坏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有条件的省份,本省居民可向本辖区内负责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
1、当事人在离婚后,离婚证丢失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离婚证。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2、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有条件的省份,可以允许本省居民向本辖区内负责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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