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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 (一)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二)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三)向人民...
1、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2、双方自行达成赔偿协议,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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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要报保险的话,应该有交警部门出具的认定书。若不报保险,双方签个协议,理赔完毕就算了结。 2、建议先责任认定,再调解,认定全责后对方不履行赔偿责任,可以申请交通事故处理大队调解或直接直接起诉对方到法院要求肇事者伤残赔偿。对方交强险首先在无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对方肇事者全额赔偿。
1、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2、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3、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4、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综上可知,交通事故调解一般是需要事故双方当事人向交警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而这个申请的开始时间是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如果交警部门进行调解的话,需要在十日内作出调解的结果。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能对您带来一些帮助。
交通事故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调解下,就损害赔偿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当事人可以采用民事诉讼的方式结案。《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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