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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离婚孩子的归属问题:一般归配偶抚养;如果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愿意且有能力承担精神病人和孩子的抚养责任,配偶同意的,可由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来承...
1、精神病离婚属于民事离婚案件。 2、夫妻一方是精神病的,到法院诉讼离婚的,由法院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依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作出民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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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情况。 《民法典》规定的离婚是“感情确已破裂”的原因是由配偶患有精神病所致,离婚的理由是可以成立的。因配偶患有精神病而提起离婚诉讼的,应首先解决好精神病病人的监护人、生活起居等问题,绝不能因离婚而造成社会的不稳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条离婚诉讼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1、跟精神病离婚不能用协议方式,必须通过诉讼让法院来解决。 2、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3、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和精神病人的离婚,可以由精神病人的监护人为其实施离婚事宜。可以由监护人和一方当事人进行协议离婚,对于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债务的处理进行协商签订离婚协议书,向婚姻登记部门申请离婚登记;在三十日期限届满后,去到民政部门领取离婚证。根据《民法典》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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