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女50周岁,男60周岁,同时要满足缴费满15年,不满15年的,继续缴费至满15年后退休。...
您直接到您们当地的新农合作医疗保险机构办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应该可以要求赔偿,如果没签定合同属于事实合同的。 但是前提是没有过错的情况下。还有如果是个人原因不能转档案,企业如果以此为理由就说不清了。 不知有没保存工资证明和在这个企业服务的相关资料,如果有可以向企业注册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具体也是建议打12333咨询一下,他们比较专业,回答也比较详细。
国家规定产假为98天,符合条件的可享受180天。法律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生育前可休15天产假困难,生育增加15天产假的多胞胎,每人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黑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39条: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妇享受结婚假期15天,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结婚假期10天,支付假期工资。符合本条例生孩子的,女性享受产假180天,支付假期工资,不影响录用、工资调整、升级的男性享受护理假期15天,特殊情况可以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适当延长,支付护理假期工资。
1.目前,我国的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男职工60岁;从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职工55岁;从事生产和工勤辅助工作的女职工50岁,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女年满55周岁。下岗女工的退休年龄应该是50岁。 2.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参保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1)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的;(2) 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2013年6月30日前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3)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7月1日后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4)1998年6月30日前应参加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998年7月1日以后办理参保补缴手续,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83人已浏览
942人已浏览
295人已浏览
42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