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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年8月份去深圳做工,有个湖南永州XX人,一起做工,向我借钱,1280元,说好发工资归还,可是后来,他又说他爸住医院缺入院费,又叫我微信抟...
根据2011年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的修改〈民事案件的规定〉决定(法律)〔2011〕41号),对2007年10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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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欠款只是个事实,不是法律关系,租金、买卖、餐费、服务费、咨询费、工资等都可以是欠款。欠款就是应该付的款没有付而已。 2、欠款的案由如何确定,根据欠款所依据的基础判断,比如买卖未付款,那就是买卖合同纠纷。比如未支付房租,那就是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首先,很高兴为您解答,希望我的解答能拭去您心中的疑虑; 其次,为了您在阅读解答时清楚、直观、明确,我将省去相关法条的直接引用,如有需要可通过追问后为您补正; 最后,针对您的提问,我的解答如下,满意请采纳,! 1、鉴于债务履行未届满,你现在是无法起诉的,可以先行了解、调查对方是否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先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履行期一届满,马上起诉。这是一般程序。 2、根据你描述的案情,因为对方已资不抵债,并且多方欠债,那么是否起诉,你自己要考虑好,不起诉,等于放弃债权;起诉的话是唯一的方式,但是这个是有风险的,因为最后很可能无财产可供执行,而且你还要投入诉讼费等成本。
请问借款人是谁?涉及金额是多少?有没有留下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如果不能联系到他本人的话,可以试试通过他的家属来找到他;请问有人对他的债务进行担保吗?或者你知道有谁欠他钱吗?建议您一定要想他催债,否则您的钱过了诉讼时效就无法追回,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懂得可以,可以和我转为一对一免费咨询,希望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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