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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与儿子对于父母的赡养义务是同等的。无论是儿子还是女儿都应该依据法律规定对父母尽到赡养义务,并不存在赡养义务比例的划分。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
有了儿子,女儿还需要赡养父母。由于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如果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导致父母生活困难,父母可以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 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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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对于儿女不赡养老人案例的回答 一、老年人赡养费计算的基本标准。按目前有关规定,老年人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其家庭成员的生活水平,故农村老年人的赡养费标准主要取决于其所在家庭的生活水平。不过,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具体到个别家庭的生活水平难以查清,一般应以当地统计部门发布的上年度当地农民年人均生活费数据为基准。 二、生活不能自理者的护理费用。如果农村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有义务照料其基本生活或请他人、养老机构代为照料再由子女支付有关费用。因此,对生活不能自理而子女无法照料的老年人的赡养费,应将上述费用计算在内,而这一费用将根据有关养老机构证明或当地一般雇佣人员标准计。 三、老年人的住房费用。赡养人有义务妥善安置老年人的住房。不过,农村老年人有多个子女的,为公平起见,应按住房情况相应减、免提供住房一方子女的赡养费支出份额如子女无房可供居住的,则将房租费用一并计算在赡养费内。
1、需要。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2、《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八条,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千零六十九条,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不区分女儿和儿子,法律上的地位是一样的,继承、赡养、抚养等法律地位是一样平等的。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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