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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强制与教育相结合。对于执行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案件,执行人员应采取强制与教育相结合的方法。执行人员首先应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向被执行...
当假离婚逃避债务时,债权人仍然可以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离婚双方索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辑的解释(一)》第三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的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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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询问申请执行人。一般来说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有着密切的联系,他比较了解被执行人的婚姻状况及家庭财产情况,是人民法院判断被执行人是否是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案件的重要线索。但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有利害关系,对其提供的信息,执行人员应当慎重对待,结合其它信息综合分析。 2、询问基层群众组织。居委会、村委会是群众基层性组织,他们最了解被执行人的婚姻状况、财产情况,且他们一般与被执行人无利害关系,提供的信息比较真实,是人民法院判断被执行人是否是借假离婚逃避债务案件的重要依靠力量。 3、被执行人所在单位。 4、被执行人的邻居。 5、被执行人的亲友等等。
因为夫妻双方是借假离婚逃避债务,任何一方均不可能就财产分割问题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人也无权提起诉讼,无人诉讼,人民法院就无法对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案件进行审理。《民法典》第1089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对于执行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的案件,执行人员应采取强制与教育相结合的方法。执行人员首先应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向被执行人宣传法律,指出法院认定其为假离婚的事实依据,以及借假离婚逃避债务的法律后果。借假离婚逃避债务案件原因复杂,有的是懂得一些法律知识,但对法律知识理解片面;有的是听信“行家”的指点;有的是目睹身边有借夫妻假离婚逃避债务成功的实例而效仿等等。所以执行人员应根据不同案件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假离婚是自欺欺人的一种行为,可能有些人就是在另一半连哄带骗的情况下随意的写了一份财产分配协议,等离婚之后才发现另一方真的就按照财产分配协议来处置了。如果没办法举证两个人当初商量的是假离婚,那这种哑巴吃黄连的事情也是自己造成的。
在这种情况下,在司法实践中,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处理条款通过诉讼程序无效,理由是该协议侵犯了第三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但也要注意,如果债务确实是一方的个人债务,但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一方承担债务,而财产在另一方,债权人的权利可能会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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