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发生交通事故时,公安机关可以扣留其车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暂扣、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的证时,应当开具暂扣凭证。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事故...
根据我国道路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的期限为20日;20日内无法完成检验、鉴定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2018年5月1日起实施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天。超过三十天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天。 如果需要重新鉴定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应当在收到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之日起三日内重新委托检验、鉴定。 以止期限合计最长可能为71天左右。
一般交警扣车的时限是这样规定的,如果需要验车:20-30天;不需验车:10-15天。超过20个工作日需报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最长不超过60日。一般在交警责任认定后,都会告知处理结果的。
以交通事故车辆扣押时间为例:交通事故扣押车辆期限多久的问题,以下内容供你参考交通肇事的车辆,当事人一般在一个月内都可以领取到。如果说最长时间,程序规定可达三个月以上。相关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8人已浏览
303人已浏览
205人已浏览
18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