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采取哪些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
1、警告制止。这主要适用于违反法庭秩序情节较轻的行为人。 2、强行带出法庭。这主要适用于违反法庭秩序不听审判长制止的行为人。 3、罚款、拘留...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其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人民法院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被罚款、拘留的人不服罚款、拘留决定申请复议的,应当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法条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二、三款、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三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在哪些情况下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刑事诉讼法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警告制止。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出法庭;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15日以下的拘留。对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9人已浏览
116人已浏览
195人已浏览
23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