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我国法律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一户村民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宅基地所有权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其使用权由集体组织按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划...
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提出了十条具体政策措施对农民释放了重大利好信息 1、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居民家庭户”:是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后的户口登记形式,与之对应的是“居民集体户口”,是不区分户口的“农业”与“非农业”的性质分类的。一、二“元”制时期户口性质的分类:(1)按户粮关系分:农业户口、非农户口;(2)非农户口包括:城镇户口(居民户口)、农村居民户口、集体户口等;(3)户口同时分为集体户口、家庭户口、军籍户口;(4)还可以分为常住户口和暂住户口。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这是政策性原因造成的:无法更改,因为我国已经进行户籍制度改革,现在很多地区已经不再区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性质,而统称为“居民户口”。户籍制度改革: 1,是指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为法律依据确立的一整套户口管理制度进行的,广泛深入改良的一项新举措; 2,是一项基本的国家行政制度:传统户籍制度是与土地直接联系的,以家庭为本位的人口管理方式;现代户籍制度是国家依法收集、确认、登记公民出生、死亡、亲属关系、法定地址等公民人口基本信息的法律制度,以保障公民在就业、教育、社会福利等方面的权益,以个人为本位的人口管理方式; 3,根据各地实施意见,多地已划定新型户籍制度成型期限。
农村另立户口本的条件为: 1、本人年满18周岁并且经济能够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共同居住,需有单独的住房并且且有明确门牌号号; 4、载有乡、村、组同意分户内容的证明。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34人已浏览
2,575人已浏览
418人已浏览
26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