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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住房的不确定性是可以的。长期闲置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现行政策,只有农村土地才能确认权利。农村住房不涉及...
1、房屋能否办证要根据你建房的具体时间来确定:一是1982年前建好的房子,必须凭镇、村、组(俗称三级)出具的“权属合法、四至清楚、无权属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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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一条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二十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连续使用不满二十年,或者虽满二十年但在二十年期满之前所有者曾向现使用者或有关部门提出归还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土地所有权。 根据以上两条可以让村里将这块地继续交给你家耕种,起码种到这一轮承包期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如果村里确定了要收回,参照此条要求村里给予提高地力方面的补偿,我们这里实际操作中一般每亩2000元至3000元之间。
1、申报: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然后由调查组负责收集申报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门对权属进行审核。 2、权属调查: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在宅基地调查过程中,本宗地使用者和相邻地使用者应按通知规定时间内到场共同指界,对双方共同确认的用地界线和界址点进行签名、盖章,如不能参加指界的,应书面委托代理人出面指界。 3、审核与公告: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者的名称、地址、准予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面积、坐落、四至范围等。 4、审批:公告期满,土地权利者及其他土地权益有关者对土地登记审核结果未提出异议的,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登记发证的意见,由市(县)人民政府领导签章,并加盖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 5、登记注册:根据农村宅基地登记审批表结果,以宗地(宅基地)为单位逐项填写土地(宅基地)登记卡、土地(宅基地)归户卡及土地证书,并由登记人员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分别在两卡上签字。 6、颁发土地证。
农村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一)农村已合法建房的耕地农村已建房的耕地如何确权,主要看耕地的土地属性是不是已经改变了。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是禁止农民在耕地上建房的,但有些农村地区建设用地少,部分农民会申请在耕地上建房,在以前农村建房基本上没有人管理,农民办理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的手续,在耕地上建了房子,现在进行确权时,这类已建房的耕地实际上已经属于建设用地了,属于合法建房,是按宅基地的情况进行土地确权的。 (二)农村已私自建房的耕地有些农民总是以为自家的耕地就是属于自己的,没有办理任何手续就在耕地上盖起了房子。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私下在耕地上建房是违法行为,要被拆除的。耕地是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农民只有承包经营权,禁止建房。像这种农民私自在耕地上建房的情况,在进行土地确权的,管理严格的地方肯定会拆除农民的房屋,然后其本质属性农用地进行确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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