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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
公司登记注销、公司法人资格终止后,公司原股东可以主张清算中未处理的债权,收入属于公司财产。公司债务需要在破产清算过程中用公司财产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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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企业法人,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负责。公司应在注销前成立清算组,根据债权申报和公司调查结果编制财务报表、财产清单和债权债务目录。之后,清算组应制定清算计划。如果公司现有财产和债权大于所欠债务,足以偿还公司全部债务,应当按照法定顺序向债权人偿还债务。如果公司现有财产和债权小于所欠债务,应按以下顺序清偿:(1)支付清算费用;(2)支付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法定补偿;(3)缴纳所欠税款;(4)清偿公司债务。此外,我国《公司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因此,只要公司股东没有逃避出资,没有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的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的债务就由公司承担,股东不必承担。
公司注销时要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公告清理债权债务,经公告后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没有公告的,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公司注销前的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注销的,会组成清算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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