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
请见如下规定: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第一,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所受的伤,肯定是工伤。 第二,工伤认定的时间要抓紧,单位在事发后应当在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不申请,受害职工应在1年内申请,否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会受理的。 第三,工伤认定的程序复杂,你的案件正常包括下列步骤: 1、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 2、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 3、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4、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索赔; 5、如果对仲裁不服,再向法院起诉。
建议采取如下措施:1、申请工伤认定,2、工伤认定后,申请工伤等级鉴定。3、确定工伤等级后,要求享有工伤待遇。4、单位不给予工伤待遇,可以申请劳动仲裁。5、注意工伤认定期限为一建议采取如下措施:1、申请工伤认定,2、工伤认定后,申请工伤等级鉴定。3、确定工伤等级后,要求享有工伤待遇。4、单位不给予工伤待遇,可以申请劳动仲裁。5、注意工伤认定期限为一
工伤认定注意事项如下: 1、企业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经企业签字盖章后报送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遇有特殊情况,申请工伤的期限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工伤职工本人或其亲属没有可能申请的,可以由本企业工会组织代表工伤职工提出待遇申请。 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应当经企业签字盖章后报送。企业不签字盖章的,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可以直接报送申请。 职工因公外出期间或者在抢险救灾中失踪的,企业应当向企业所在地公安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接到企业的工伤报告或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后,应当组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调查取证,在七日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三十日。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8人已浏览
95人已浏览
131人已浏览
17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