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只要没有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永远不会自动解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如果还在黑名单上,那是不可能自动解除的; 2、结案后,法院执行人员把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后就马上消除。...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旦被列入失信者黑名单,就会在很多方面产生影响,比如买房、买车、高消费。很多人甚至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为失信的执行人,那么该如何撤销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不可信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被执行人认为列入不可信执行人名单错误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纠正。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一般由被执行人本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并说明理由;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一般应当由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本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并说明理由。经审查,人民法院认为理由成立的,应当作出纠正决定。第七条规定,不可信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从不可信执行人名单中删除其相关信息:(一)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止执行的。
不诚实的人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自动解除。为解除不诚实人员的限制,被执行人应当履行有效法律文件确定的义务,或者人民法院已经履行。履行义务后,不诚实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经审查确定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不诚实的信息。
五年。贷款人或担保人依法还清货款后,可联系法院撤销,即可解除黑名单。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失信指的是债务人未按照约定或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偿还债务,导致个人征信报告有污点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2人已浏览
167人已浏览
96人已浏览
51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