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咨询房屋所在地居委会 先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咨询,买房后是否能够接受迁入的户口?居委会若是能够接受的话可以考虑买房;房产中介或者开发商咨询...
规定是,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办理户口迁移的步骤是: 1、户籍证明由本人或亲属持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户。一些派出所将要求当事人在出具户籍证明之前向村委会出具迁移证明; 2、向迁入地派出所申请迁入,出具迁入证明,本人或亲属持身份证、户籍证明、户籍证明和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迁入。表明迁入原因的材料,如房屋迁移,是指房地产证明。迁入地派出所审查后,将出具许可迁入证明,即迁入证明; 3、出具迁移证明,办理落户手续,持身份证、户口本、迁移证明,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明。持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即可完成。
拿到户口迁移证后的办理步骤: 1、拿准迁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二代身份证照片等,到南京的那个派出所办理入户,或者交给人才市场由他们代办 2、入户后拿着户口底页(就是你说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去派出所办理新身份证
土地30年不变户口迁出没有影响。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拒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依法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5人已浏览
90人已浏览
340人已浏览
55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