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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前股东,就是股东权变动前的股东。股东权变更是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发生,而导致的股东权的主体,客体,内容发生的变化。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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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盖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名的书面申请,内容包括:变更前后的股东股权结构(股东名称、出资比例等)、变更原因,通信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及联系电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企业电子信箱地址; 二、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变更前公司章程(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的原件),拟变更后公司章程; 五、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股东股权结构图,至少应包括股东名称、股东证件号、股东股权比例,出资方式,(如涉及企业法人股东还应提供法人股东相应股东股权结构图,一直追溯到自然人或国有资本)并承诺公司不含外资成分; 六、新增股东为自然人的应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新增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供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公司章程(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的原件); 七、公司近期由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本公司编制的近期财务会计报表; 八、业务总结报告,内容包括:各地业务开通情况,主要服务项目(包括业务栏目标题和内容介绍),投资收益情况,下一步业务规划以及组网方案,未开通城市的原因说明等; 九、各地通信管理局出具的可证备案通知书复印件及下一步备案工作承诺书; 十、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下一步分支机构设立承诺书; 十一、已签署的业务合作协议复印件(证明已开通增值电信业务); 十二、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含正文页、正文附页、特别规定事项和年检情况记录表等); 十三、发证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原股东会决议。
根据我国股权转让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有限公司股东变更手续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二步: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股东变更的申请人在提交了以上所需要的提交的资料和完成公司股东变更所需要的程序,我们的公司股东资格就发了变化。新的股东将取代原来的股东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 公司股东变更应该提交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 企业提交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事业法人、社团法人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的证明;自然人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 6、新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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